国有资产管理处“接诉即办”受理渠道
受理范围:国有资产管理处本部门职责范围的“接诉即办”事项,具体职责分工详见https://gzc.cpu.edu.cn/13067/list.htm。
受理电话:025-86185265
受理邮箱:gzc@cp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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