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、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(暂行)》(教财函〔2013〕55号)、《教育部关于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》(教财〔2017〕9号)以及《中国药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(药大产〔2018〕292号)等有关文件要求,现将我校2025年第四季度已达报废年限的资产处置汇总结果进行公示:
2025年第四季度已达使用年限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共计3707台(件),资产原值总计17,818,163.60元。其中:仪器设备1763台(件),资产原值总计16,493,442.39元;家具1940台(件),资产原值总计1,324,721.21元。
已达使用年限无形资产核销处置共计112项(件),资产原值总计10,460.64元。其中:专利111项(件),原值111元(名义金额);软件1项(件),原值10,349.64元。
已于2025年11月12日、12月10日分批次通过国有资产处置管理领导小组2025年第2次、第3次会议,于2025年12月16日通过2025年第29次校务会会议。具体明细见附件。
